安徽省旅游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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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,本部门编制了《安徽省旅游局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需要获得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,建议阅读《指南》。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,《指南》将及时作出更新、说明。 |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部门的政务公开网站上查阅《指南》,也可以到本部门办公室(具体地址:合肥市梅山路8号)或是到安徽省档案馆查阅(具体地址:合肥市长江中路39号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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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动公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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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公开范围 |
本部门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部门编制的《安徽省旅游局信息公开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部门政务公开网站上查阅《目录》,也可以到本部门办公室或是省档案馆查阅。 |
| 公开形式 |
对于主动公开信息,本部门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。具体网址:http://www.ahlyj.gov.cn/infopublic。当面受理点:安徽省旅游局办公室;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00-12:00,下午2:30-5:30;联系电话:0551-2830152。本部门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、政务公告、报纸、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。 |
| 公开时限 |
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,本部门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,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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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申请公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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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部门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,可以向本部门申请获取。依申请提供信息时,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,不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处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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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受理机构 |
本部门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:安徽省旅游局办公室;办公地址:合肥市梅山路8号;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00-12:00,下午2:30-5:30;联系电话:0551-2821830;传真号码:0551-2824001;电子邮件:tianyongzhong999@163.com;邮政编码:230022 。 |
| 受理程序 |
| (一)提出申请 |
申请人向本部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,应填写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如下表所示)。《申请表》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,也可以在本部门网站(网址:zwgk.ahta.com.cn)上下载。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。 |
为提高处理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、明确,若有可能,请提供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。 |
| (二)申请方式 |
1、现场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到本部门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,并填写《申请表》。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。 |
2、书面申请。申请人填写《申请表》后,可以通过传真、信函方式提出申请,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,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。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,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,当面提交书面申请。 |
3、网上申请。申请人可在本部门网站上填写电子版《申请表》,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。 |
本部门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。 |
| (三)申请处理 |
1、本部门收到申请后,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,要求申请人补正。 |
2、对不属于本部门掌握的政府信息,本部门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。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,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。 |
3、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部门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,本部门中止受理申请程序,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。 |
4、本部门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,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,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。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,为提高处理效率,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。 |
5、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,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。 |
| (四)处理时限 |
我局的政府公开信息,属于依申请公开的,自收到公开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,应完成对申请人的答复。特殊情况经组长批准,可以延期15个工作日答复。如果本局需征求第三方意见的,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述期限内。 |
| (五)收费标准 |
| 费用项目 |
费用分项 |
收费标准 |
单位 |
备注 |
| 信息介质及制作费 |
打印费 |
0.5 |
元/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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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复印费 |
0.2 |
元/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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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光盘费 |
2.0 |
元/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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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磁盘费 |
3 |
元/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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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信息检索费 |
信息检索费 |
5 |
元/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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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信息传递费(邮寄、快递等) |
按市场价核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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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三、监督方式及程序 |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安徽省旅游局监察室投诉。监督电话:0551—2847152,地址:合肥市梅山路8号,邮编:230022。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,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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